高玉青律师
原被告系朋友关系,被告于2019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1000元整,并出具了借条一张,双方约定利息月息1分,原告多次催要欠款,被告一直借故拖延至今未还。原告刘某委托山东思雅律师事务所... 查看详情 >>
A公司成立于2019年,工商登记股东由胡某变更为本案的田某、被告5人,田某、被告5人每人各占股20%比例。2021年因公司决议不再经营而予以清算,公司登记股东由原被告5人变更为案外... 查看详情 >>
2021年10月27日19时22分许,吴某驾驶二轮自行车由北向南逆行,与由南向北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,造成两车损坏,致吴某受伤。后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,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,唐某... 查看详情 >>